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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竹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及免学费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0-05-25 17:43

各普通高中:

    将我县2020年春季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及免学费资助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普通高中按文件要求执行。

一、评审对象

    具有正式学籍的应届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

申请条件

 (一)基本申请条件

1.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 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二)必备条件

 申请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及免学费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低保户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事实无人抚养学生;

  3.因受灾、家庭主要成员患重大疾病、家庭出现重大变故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4.因受新冠疫情影响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提供乡镇(街道办)证明);

5.其他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特别说明: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同时享受免学费和助学金。建档立卡家庭学生纳入助学金最高档资助;因重大自然灾害、家庭主要成员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需提供相关贫困佐证资料),建议纳入助学金最高档资助。

三、申请材料

1.《达州市大竹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原件1份);

2.贫困证明材料:孤儿证或乡民政提供的孤儿证明、乡民政出具的事实无人抚养学生证明、低保证及近三个月低保金银行上卡明细(低保家庭还需要提供户口薄证明户籍关系)、残疾证、特困供养证、重大疾病病历、村委会或社区出具的其他原因造成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证明(原件学校审核,复印件1份存档);

3.学生本人社会保障卡(原件学校审核,复印件1份存档)。

四、申请方式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都是按学年度申请,分学期发放。每学年秋季学期9月30日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必须向学校提供上述申请材料提出助学金和免学费资助申请,学校审核贫困佐证材料,将申请表和其他申请材料复印件留档。建档立卡学生可以不提供贫困证明。每年春季学期如有新增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学生申请和学校评议要求予以新增。

五、资助标准及人数

(一)资助标准  

1.高中国家助学金。根据《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高中阶段国家助学金分档发放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9〕449号)要求,高中助学金分为三档:1500/每生.每期,1000元/每生.每期,500元/每生.每期。

2.高中免学费。公办普通高中学生按照省级人民政府及其价格、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执行(不含住宿费)。我县公办普通高中免学费资助标准分别为:450元/每生.每期,320元/每生.每期和260元/每生.每期。民办普通高中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执行,民办学校学杂费标准高于免费标准的部分,学校可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二)名额分配。根据上级下达的分配数,各校助学金及免学费资助人数按照上年度学校事业年报数和因数分配法确定,本期资助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2。

六、发放方式

1.对因建档立卡等5类学生“入学即免”学费而导致学校收入减少的部分,由财政按照“入学即免”人数和免学费标准补助到学校(含民办学校)。 

2.高中国家助学金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上卡部分均通过“一卡通”(学生社保卡)方式打卡直发。

七、工作要求

 1摸排受疫情影响的经济困难家庭学生情况,因本人或其家人感染新冠肺炎病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后,在国家资助的基础上,使用学校按事业收入或学费收入一定比例提取的学生资助基金,采取减免学费或临时生活补助等方式,保障他们的正常学习生活。

2、2020年春季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享受对象原则上为2019年秋季已享受的在读高中学生,各校要认真核实各班已享受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名单,因资助名额变动及学生流失、死亡、转学、辍学等发生资助学生变更的,要及时做好调整,结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级认定情况,严格按照资助申请、资格审核、资助名单公示等程序,做好学生资助工作。

3、同一学期同一学生不得重复享受同一资助项目。各校要特别认真核实比对“入学即免”学费的学生明细和“一卡通”免学费上卡学生明细,不得出现既享受“入学即免”学费又享受一卡通免学费打卡的学生。

4、各校要确保数据准确无误。各校在核实附件6、7、9、10、12时,要特别核实身份证号、学籍号、银行账号的准确性及数据查重。附件6、7人员要一致,人数和金额要符合分配名额中的人数和金额。附件9享受学生应是附件10和“入学即免”的学生。

八、档案管理

高中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分类装订,严禁混装。2020年春季档案按照以下顺序整理。

1、封面;

2、目录;

3、资助中心下达的资助工作文件;

4、资助名册:《达州市大竹县**学校春(或秋)季学期**资助项目名单汇总表》、《大竹县(市、区)**学校**年春(秋)高中国家助学金(免学费)“一卡通”平台导入表》、《达州市大竹县**学校春(或秋)季学期**资助项目统计表》、《大竹县**年春(秋)季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5类学生享受资助汇总明细表》;       

4、学生个人申请资料(按照申请表、贫困佐证材料、社会保障卡复印件顺序,1人1份申请资料归档);

5、评审记录(包括相关资助工作会议记录、班级评议、年级评审和校级评审。)

6、公示材料(包括资助名单公示原件及远近景照片、公示情况说明。)

备注:对春季新增资助的学生,需将4、5、6存档。

九、资料报送

 学校于5月28日前向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报送附件 6、7、8、9、10、11、12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需经校长亲笔签字并加盖学校鲜章,交1份。电子版报送邮箱:1392022481@qq.com

    联系电话:0818-6220915     联系人:谢小林,刘超                           

 

附件:1、大竹县2020年春季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2、大竹县2020年春季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免学费名额分配表              

3、达州市大竹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4、达州市大竹县班级民主评议表

5、达州市大竹县年级认定审核表

6、达州市大竹县(市、区)**学校**年春(秋)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项目名单汇总表

7、大竹县**学校**年春(秋)高中国家助学金一卡通平台导入表

8、达州市大竹县**学校**年春(秋)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项目名单统计表

9、 达州市大竹县(市、区)**学校**年春(秋)高中免学费资助项目名单汇总表

10、 大竹县**学校**年春(秋)高中免学费“一卡通”平台导入表

          11、达州市大竹县**学校**年春(秋)高中免学费资助项目名单统计表

12、大竹县**年春(秋)季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5类学生享受资助汇总明细表          

 

 

          大竹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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