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及免学费工作的通知发表时间:2021-10-22 17:43 各普通高中: 现将我县2021年秋季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及免学费资助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普通高中按文件要求执行。 一、评审对象 具有正式学籍的应届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 二、申请条件 (一)基本申请条件 1.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 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二)必备条件 申请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及免学费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脱贫家庭学生(高一年级脱贫家庭学生除外); 2.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 3.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 4.城乡低保学生、特困救助学生、孤儿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事实无人抚养学生; 5.因受灾、家庭主要成员患重大疾病、家庭出现重大变故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6.因受新冠疫情影响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7.其他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特别说明: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同时享受免学费和助学金。 三、申请材料 1.《达州市大竹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2.贫困证明材料:全国学生资助系统和监测系统能查询的重点保障人群不再进行贫困认定; 全国资助系统和监测系统不能查询的重点保障人群需提供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城乡低保家庭学生还需提供近三个月低保金银行上卡明细、户口薄(低保人员与学生应在同一户口薄上); 重大疾病致贫的需提供病历及医用发票; 3.学生本人社会保障卡。 备注:学生若不能提供家庭经济困难佐证资料的,学校需组织人员进行入户调查走访,了解其家庭经济情况,保存走访调查资料,按资助政策进行资助。学校不得要求学生或家长到乡镇(街道办)村(社区)开具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四、申请方式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都是按学年度申请,分学期发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学校提供申请材料提出助学金和免学费资助申请,学校审核贫困佐证材料,将申请表(原件1份)和其他申请材料(复印件1份)留档。 五、资助标准及人数 (一)资助标准 1.高中国家助学金。根据《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高中阶段国家助学金分档发放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9〕449号)要求,高中助学金分为三档:1500元/每生每期,1000元/每生每期,500元/每生每期。 2.高中免学费。公办普通高中学生按照省级人民政府及其价格、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执行(不含住宿费)。我县公办普通高中免学费资助标准分别为:450元/每生每期,320元/每生每期和260元/每生每期。民办普通高中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执行,民办学校学杂费标准高于免费标准的部分,学校可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二)资助人数 助学金和免学费资助人数根据各校困难学生情况按需统计。 六、发放方式 1.对重点保障人群“入学即免”学费而导致学校收入减少的部分,由财政按照“入学即免”人数和免学费标准补助到学校(含民办学校)。 2.高中国家助学金及“入学即免”以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均通过“一卡通”(学生社保卡)方式打卡直发。 七、工作要求 (一)宣传资助政策。各校要通过校园里设置“永久性”学生资助宣传栏,张贴“四川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或通过班会、校会、家长会及校园网等渠道宣传学生资助政策。 (二)及时召开专题工作会。学校组织班主任召开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及免学费工作专题会,安排部署高中资助工作。班主任召开班会,向本班学生宣讲高中资助政策及申请流程。各会议均需做好会议记录。 (三)资助工作纪律要求。高中资助不得优亲厚友,原则上财政供养人员子女不得申请资助,不得奖优,不得轮流坐庄,严禁资金冒领或再次分配。凡是出现乱资助、应享未享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各校要特别认真核实比对“入学即免”学费的学生明细和“一卡通”免学费上卡学生明细,不得出现同一学生既享受“入学即免”学费又享受一卡通免学费打卡的情况。 (四)精心组织实施。学校按照《大竹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开展评议认定,建立困难学生台账,优先资助重点保障人群。 1.提出申请。凡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填写《达州市大竹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表),向学校递交贫困佐证材料和社会保障卡等复印件,提出高中国家助学金及免学费申请。各校通过全国学生资助系统和监测系统查出本校重点保障人群名单,核实学生是否在读在籍,有无辍学、转学、毕业等情况,督促指导在读在籍的重点保障人群完成高中国家助学金及免学费申请。如系统里无而学生实际属于重点保障人群的,学生提供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证明,学校在资助系统里面做困难认定时予以新增,并督促指导其提出资助申请。 2.资格评审。资格评审以适当形式在适当范围内进行,坚决杜绝“贫困演讲”或“选贫困生”等现象的发生,强化班级、年级、校级三级评定在困难认定中的作用。 一是班级评议。班级评议工作组召开班级评议会,对申请学生提交的申请表及相应佐证材料实施差额评议出本班拟受助学生名单,填写《班级民主评议表》在班内公告并张贴,在申请学生申请表[班级评议建议]栏签署“班级评议意见”。汇总拟受助申请表和《班级民主评议表》报年级认定工作组审核。 二是年级认定。年级认定工作组召开年级审核会,对各班推荐拟受助学生申请表和《班级民主评议表》及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审核,对审核通过的拟受助学生名单在本年级进行不少于五个工作日的公示(有异议学生返相应班级进行核实并进行调整),公示无异议后填写《年级认定审核表》并在申请学生申请表[年级意见]栏签署“年级认定审核意见”。汇总拟受助申请表、《班级民主评议表》、《年级认定审核表》报校级认定领导小组审核。 三是校级认定。校级认定领导小组召开校级审核会,对年级认定上报的拟受助学生申请表、《班级民主评议表》、《年级认定审核表》及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审核,拟受助学生名单确定后在校园里进行进行不少于五个工作日的公示(有异议学生返相应年级、班级进行核实并进行调整),公示无异议后校级认定领导小组在申请学生申请表[校方认定意见]栏签署“审核意见”。学校将审核、公示无异议后的受助学生名单汇总填写附件6-12并报大竹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 3.系统录入。高中国家助学金及免学费发放后,各校要在11月30日前将学生相关信息录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 八、档案管理 各学校将资助相关材料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建议按财务打孔装订方式装订成册),每学年度按班级顺序分类装订,做到目录清晰,文件及数据齐全,内容完整。高中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分类装订,严禁混装。 1、目录; 2、封面(以年级或校为单位,封面注明重点保障人群等几类享受人数及金额) 3、资助名册:《达州市大竹县**学校春(或秋)季学期**资助项目名单汇总表》、《大竹县(市、区)**学校**年春(秋)高中国家助学金(免学费)“一卡通”系统报送表》、《达州市大竹县**学校春(或秋)季学期**资助项目统计表》、《大竹县重点保障人群学生明细表》 4、学生个人申请资料(按照申请表、贫困佐证材料、社会保障卡复印件顺序,1人1份申请资料归档); 5、评审记录(相关资助工作会议记录、班级评议、年级评审和校级评审。) 6、公示材料(资助名单公示原件及远近景照片、公示情况说明。) 7、组织机构相关资料(包括上级相关文件,学校成立“全国学生资助规范管理年”活动的领导小组文件、成立学校资助办相关文件、成立学生资助评审领导小组文件、学生资助各种评审制度及实施细则、学生资助档案管理制度、资助工作监管责任制度、学生资助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8、其他相关资料。 九、资料报送 学校于11月19日前向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报送附件4、5、6、7、8、9、10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需经校长亲笔签字并加盖学校鲜章,交1份。电子版报送邮箱:1392022481@qq.com 各校要确保上报数据准确无误,特别核实附件4、5、7、8、10身份证号、学籍号、银行账号的准确性及数据查重,附件4、5人员要一致,附件7享受学生应是附件8和“入学即免”的学生。
联系电话:0818-6220915 联系人:谢小林,刘超
附件: 1、达州市大竹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2、达州市大竹县班级民主评议表 3、达州市大竹县年级认定审核表 4、达州市大竹县(市、区)**学校**年春(秋)助学金资助项目名单汇总表 5、大竹县(市、区)**学校**年春(秋)高中国家助学金“一卡通”系统报送表 6、 达州市大竹县**学校**年春(秋)助学金资助项目名单统计表 7、达州市大竹县(市、区)**学校**年春(秋)免学费资助项目名单汇总表 8、大竹县(市、区)**学校**年春(秋)高中免学费“一卡通”系统报送表 9、 达州市大竹县**学校**年春(秋)免学费资助项目名单统计表 10、 大竹县2021年秋季建档立卡等5类学生享受资助明细表
大竹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1年 10月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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