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春季义教资助工作的通知发表时间:2022-03-22 17:39
各中、小学(含民办、特校): 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为推动义教学生资助工作规范有序 开展,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享受国家资助,现将 2022 年春季义教学生资助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2022 年春季学期在我县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就读、在籍在 校的家庭贫困学生(寄宿生和非寄宿生)。 1、重点保障人群:脱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 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残疾学生及残疾 人子女(父亲或母亲残疾)、城乡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 学生(含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学生、烈士子女; 2、因灾、因病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3、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二、资助标准 义教贫困寄宿生资助标准为小学 500 元/生·期,初中及特 教 625 元/生·期。义教非寄宿贫困生资助标准为小学 250 元/ 生·期,初中及特教 312.5 元/生·期。 三、发放方式 实行“一卡通”发放(打卡直发)。所有受助学生必须持 有社会保障卡(社保功能和银联功能均正常)。 四、工作要求 (一)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各校要加强对学生资助政策宣传, 在校园里设置“永久性”学生资助宣传栏、张贴“四川学生资 助”微信公众号并要求教师和学生关注学生资助信息,利用微 信、QQ群等媒介大力宣传学生资助政策,确保资助政策家喻户 晓。 (二)规范操作精心组织。各校要认真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 生的三级认定工作。(三级认定的周期原则上按学年申请和认定, 学期动态调整。认定工作每年秋季进行一次,第二年春季学期按 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认定工作和动态调整工作应在学期开学后 30 天内完成。)确保 程序合法,资助精准。 1.召开专题工作会。学校成立学生资助领导小组,并开好 班主任会、教师会、学生家长会、学生会,做到资助政策宣传全 00—020—00覆盖。 2.本人申请及佐证材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填写《达州市大 竹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一)。脱贫家庭学生、 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 学生由学校在国扶系统或全国学生资助系统里查询核验并截图 存档;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儿和低保家庭学生要提供相应证件 及近三个月银行流水;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提供残疾证;事实 无人抚养学生提供乡镇民政部门证明;若系统查不到而实际在读 的重点保障人群需提供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因病致贫学生提供病 历及发票(原件核验,复印件存档);因灾和其他原因造成家庭 经济困难的学生由学校入户调查、核实情况并存档,不得要求学 生及家长到村镇开贫困证明。)。 3.班级评议。班级评议工作小组召开班级评议会,对申请 学生提交的申请表及相应佐证材料实施评议,统计本班拟受助学 生名单,填写《班级民主评议表》(附件二)在班内公告并张贴, 在申请学生申请表[班级评议建议]栏签署“班级评议意见”。汇 总拟受助申请表和《班级民主评议表》报年级认定工作小组认定。 (如果年级是单行班,则直接报学校认定 )。 4.年级认定。年级认定工作小组召开年级认定会,对各班推 荐拟受助学生申请表和《班级民主评议表》及相关佐证材料进行 认定,对认定通过的《拟受助学生名单》在本年级进行不少于五 个工作日的公示(有异议学生返相应班级进行核实或进行调整), 00—030—00公示无异议后填写《年级认定审核表》(附件三)并在申请学生 申请表[年级意见]栏签署“年级认定审核意见”。汇总拟受助申 请表、《班级民主评议表》、《年级认定审核表》报校级认定领 导小组审核。 5.学校认定。校级认定领导小组召开校级审核会,根据贫困 学生申请需求,对年级认定上报的拟受助学生申请表、《班级民 主评议表》、《年级认定审核表》及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审核,《拟 受助学生名单》认定后在学校公示栏进行不少于五个工作日的公 示(有异议学生返相应年级、班级进行核实或进行调整),公示 无异议后校级认定领导小组在申请学生申请表[校方认定意见] 栏签署“审核意见”。学校将审核、公示无异议后的受助学生名 单汇总填写附件四、附件五(学校数据收集后要进行查重操作, 避免学生重复上报),报大竹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 (三)资助工作纪律要求。各校根据学生贫困情况认真开展 三级认定工作,按需求上报拟受助贫困学生名单,做到应享尽享。 不得优亲厚友,不得奖优,不得轮流坐庄,教职工不得代管学生 社保卡,原则上财政供养人员子女不得申请资助,违者将严肃追 责。 (四)按时录入资助系统。5 月 20 日前将受助学生信息录 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并审核。 五、资料管理 (一)各校存档资料 00—040—001、目录; 2、封面(统计年级或本校享受人数及金额); 3、组织机构材料(包括上级下发的通知、本校成立的学生 资助评审领导小组文件、学生资助各种评审制度及实施细则); 4、资助相关表册(附件四、五、六、七); 5、学生个人申请资料及佐证材料(包括达州市大竹县家庭 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贫困材料等); 6、评审材料:班级评议、年级评审、校级评审等资料; 7、公示相关资料(包括公示原件、公示近景和远景照片、 公示情况说明); 8、其他资料(班额多的学校第 5 项佐证资料可以只放一个 班的,其它的可另外装订。) 特别说明,寄宿生和非寄宿生分别组卷装档:档案资料建议 按班级、年级归类存档,可分多卷装订,建议采用财务打孔机装 订成册。 (二)各校报送资料 1、纸质材料:各校填好附件四、附件五,经主要领导签字 (打印无效)并加盖学校公章,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下午下班前 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 2、电子材料:附件四、附件五,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下午 下班前拿 U 盘到资助中心拷贝(当面完善相关信息)。 00—050—00附件一:《达州市大竹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附件二:《达州市大竹县班级民主评议表》 附件三:《达州市大竹县年级认定审核表》 附件四:《达州市大竹县**学校**年春(秋)寄宿生资助项 目名单汇总表》 附件五:《达州市大竹县**学校**年春(秋)非寄宿生资助 项目名单汇总表》 附件六:《达州市大竹县**学校**年春(秋)寄宿生资助项 目名单统计表》 附件七:《达州市大竹县**学校**年春(秋)非寄宿生资助 项目名单统计表》 附件八:公示模板 附件九:公示结果情况说明模板 大竹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2 年 3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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